職業工會會員福利金辦法 111.04.22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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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限方式 |
各項福利金,請於事故發生日起3個月內備妥資料至工會或掛號郵寄申請,逾期不再受理視同棄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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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項目 |
申請資格 |
申請金額 |
檢附資料及附註 |
◎會員結婚 |
須連續入會1年以上 |
600元 |
1.申請書(請至網站下載或洽工會索取)。 2.喜帖或戶籍謄本。 |
須連續入會5年以上 |
1,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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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住院 (每年以1次為限) |
須連續入會1年以上 |
500元 |
1.申請書(請至網站下載或洽工會索取)。 2.診斷證明書。(須註明住 |
◎父母、配偶、 |
須連續入會1年以上 |
500元 |
1.申請書(請至網站下載或洽工會索取)。 2.死亡證明書。 3.戶口名簿。 |
須連續入會5年以上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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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死亡 |
會員須連續入會1年以上,死亡遺有直系親屬者由直系親屬領取。 |
500元 |
1.申請書(請至網站下載或洽工會索取)。 2.死亡證明書。 3.戶口名簿。 |
會員須連續入會5年以上,死亡遺有直系親屬者由直系親屬領取。 |
1,000元 |
台北市麵粉製品業職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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