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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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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3 00:00:00

101年3月4日-民法行政法勞基法基礎班-講授大綱

  勞基法、民法、行政法讀書會基礎班

                   10134- 講義目錄        

壹、自然人與法人之區別

貳、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之區別

參、民法上「物」之定義

肆、權利之概念與分類

伍、法律行為之定義

陸、行為能力之定義

柒、意思表示之定義

捌、條件及期限

玖、代理之意義及要件

拾、期日與期間之區別

拾壹、權利之行使

拾貳、消滅時效

  

附錄:

1、民法總則及立法理由

2、民法總則施行法及立法理由

 

上課時間:上午9時至5時(星期日)

上課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5013樓之36

連絡人:戴班長0935523758 

網址:http://tilu.org

教學方式:以勞基法逐條教學連結民法、行政程序法討論實

                 務案例,適合初學者。

  用:

會員:季繳3000 

會員:季繳3900指導費、場地、午餐、茶點)

【課程為連續性請勿缺課,第一次上課後已繳費用概不退還】。

 

註:

1如有個案分享請先e-maillan6550@yahoo.com.tw

       內容以備整理。

2、請帶六法全書、勞工法規輯要。請自備環保杯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