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讀書會-上課日期:7月6日
法令實務研究班講授大綱102年07月講義目錄
1. 就保被保險人因個人因素主動離職,商請負責人發給非自願
離職證明書,高院謂領失業給付刑法詐欺罪成立
2. 勞資雙方約定薪資內含勞退新制提繳工資,勞方提起請求給付
退休金差額爭議與訴訟,法院謂約定無效逾五年時效部分不得主張
3.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未成立就保單位,勞委會處以應該負擔保險費
十倍罰鍰,訴願會謂管委會有依法辦理登記應罰
4. 道路刨除路面重鋪中機車騎士摔倒受傷,依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及
契約申請理賠,富邦旺旺國泰三家保險公司皆理賠成功
5. 勞工遭高壓電擊中經急救後變成植物人,勞檢報告認為是資方未設
置漏電斷路器,法院判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皆應連帶賠償
6. 醫院病歷資料記載自訴右膝挫傷多日,勞保局依醫理見解不給職傷
傷病給付向醫院異議提臉書打卡訴願會撤處分
7. 勞工工作中中暑死亡請求給付保險金,勞檢報告研判為非工作場所
引起災害,三審謂非老化疾病及細菌感染是意外
8. 車禍受害人委託處理產險理賠成功,違約不足額給付報酬發出支付
命令,申請財產清單提出強制執行終和解
9. 勞保被保險人退保一年內因病死亡,妻兒為大陸籍申請死亡給付遭
拒絕,行政法院依勞委會解釋判勞保局敗
10.和解有無效或得撤銷原因時,當事人得請求法院繼續審判,應自
和解成立三十日內提出
※認識最新法令:
※新聞彙集:
上課日期:102年7月6日(星期六)
上課時間:上午9時~17時
上課地點: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23樓之8
電話:0935523758戴洽
費 用:每次1200元(含指導費、場地、講義、午餐、茶點)。
附 註:1、個案分享請先e-mail:tilu27887774@gmail.com內容以
備整理。
2、請帶六法全書、勞工法規輯要。請自備環保杯、筷子。
台北班: 7/6、8/3、9/7、10/5、11/2、12/7台北:保險工會。
台中班: 7/13、8/10、9/14、10/12、11/9、12/14台中:中華電信。
高雄班: 7/20、8/17....教室因素暫時未定高雄:勞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