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二代健保法規定,民眾應於設籍滿6個月時參加健保;出國逾2年致戶籍被遷出國外者,返國時應先洽戶政單位恢復戶籍,以當天起算回溯2年的期間內,曾有參加健保紀錄的,則恢復戶籍當天立即可參加健保;如果此期間沒有參加健保紀錄,於設籍後6個月才符合參加健保資格。 配合二代健保法修正投保等待期為6個月,設有過渡條款以保障民眾權益,因此長期居留國外的民眾如在二代健保施行後1年內(102年12月31日)返國設籍只要曾有參加健保紀錄,都可以在恢復戶籍當天立即加入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