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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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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5 00:00:00

Q:陳坤涵老師回覆遺產繼承問題?

陳坤涵老師回覆遺產繼承問題如下

 

問題:

某人於10221日死亡無子女,生母健在,留有生前財產。

 

請問

1、不動產為婚前財產但有貸款--生母需與女婿共同分配?

回覆:

生母需與女婿共同繼承。

 

210112月將配偶生前送給她的10兩黃金交還配偶--生母能請求分配?

回覆:

女兒生前已贈與女婿之財產應併課遺產稅但係屬女婿所有並非遺產。

 

3、銀行留有存款、定存--生母能請求分配?

回覆:

可以主張繼承。

 

410110月簡訊通知妹妹銀行保管箱有婚前與婚後之金飾,將於死後

     贈與她,其妹妹可向其姐夫要求分配?(目前都在銀行保管箱內)。

回覆:

可以要求。但如其姐夫不同意時就難了。因簡訊並非遺囑。

 

5 以上應有何準備程序、手續或其他?懇請指導。謝謝您!

回覆:

1.準備往生者之除戶戶籍謄本(如父親已不在時亦須檢附)。

2.繼承人之現戶戶籍謄本及印鑑證明。

3.財產證明資料。(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