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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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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3 00:00:00

Q:因為工作罹患職業病,可不可以申請職業疾病生活津貼?

 

Q 我有勞保因為工作罹患職業病,可不可以申請職業疾病生活津貼?可以發給多少錢?

 

A:勞工在加保期間因工作導致罹患職業疾病,在請領勞工保險職業病傷病給付期滿或失能給付後,可以申請職業疾病生活津貼;依不同的失能等級,每月發給新台幣一千八百元至八千二百元不等的職業疾病的生活津貼。

 

 

Q:勞工請病假期間,與事業單位還有僱傭關係,公司應該繼續提繳勞工退休金,不可以申報停繳。但如果是辦理留職停薪,則應申報停止提繳。

 

A:如果勞工遭遇職災,醫療期間不能工作,雇主還是應以原領工資依月繼續為勞工提繳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