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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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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5 00:00:00

Q:電話行銷合約爭議?

Q25歲兒子是○太電信手機客戶.每兩年亞太電銷業務會來電送手機續約.7月亞太電銷業務讓兒子誤以為只是送手機及每月增加66元數據費.9月帳單未如預期.附事件時序表與問題請教.如何順利解約?敬請老師指導

 

 

壹,電話行銷事故時序表:

 

7/17○太977電話業務員代號1○○○7陳小姐來電:「電話合約快到期,送免費智慧型手機及信卡,前6個月只增加行動數據月租費66元」(但未明示6個月後仍要按行動數據費多增加399)。答應邀約。

 

7/18收到○大簡訊「您於1020717完成微上網續約方案合約期間為1020815-10502414,系統10○○○10起以快樂通333型資費計費」。

 

「您已申請○太門號0982XXXXXX資費異動,將於102/08/10起變更為語音快樂通333型,Sm○○t Nt 399型即刻生效」

 

7/24收到○太寄來智慧型手機+信卡。(至今一直都未開封使用)

 

9/17收到新帳單才⋯⋯發現原本基本語音月租費333+行動數據月租費399-微上網手機續約方案333=399(發現只是前6個月每月多66元,以後兩年仍要每年多收399)

 

9/19電話申訴○太公司

 

9/23電話業務員代號1○○○7陳小姐告知已錄音,合約有效,無法解約。

 

9/24電話行銷主管代號1○○01劉先生告知已錄音,合約有效。

 

 

 

貳,敬請徐老師指導:

一、電話行銷錄音未取得同意,有效?

二、寄來的智慧型手機+信卡,自始未拆封使用,且9/17新帳單寄來時才「知悉」其消費方式,可以主張新合約無效?主張依據為何?

三、可申訴○太公司並調取電話錄音光碟釐清合約之適法性?請求權依據為何?

 

 

   

 

A:此為典型電信消費爭議,可向北市消保官提出調解、調解委員會調解,或直接向法院聲請調解。

 

 

 

建議直接向法院聲請調解效果最好!  徐師回應